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23:05:3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相关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及签字。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董事会审议前,应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及签字。独立董事应对年报中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对年报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披露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应进行评估并披露。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与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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