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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桥控股: 宏桥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3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0:06:56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与程序、离职后的义务、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履行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原职责未完成的仍须继续履行。公司有权对通过辞职规避责任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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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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