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23:04:1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外界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事项、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保存至少十年。独立董事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公司应保证会议召开并提供必要条件,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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