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4 19:19:47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迪药业”)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暨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艾迪药业已履行以下程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5人调整为4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910万份调整为896万份,行权价格为每份13.01元。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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