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4 12:43:04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该意见书主要回应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涵盖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满足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等。此外,意见书还详细说明了募投项目的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处理设施,确认项目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同时,意见书核实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环境污染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最后,意见书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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