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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3 19:55:46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提出薪酬建议等,并有权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意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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