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3:56:21
郑新雄作为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情况。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薪酬方案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积极参加培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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