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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04 19:30: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6,156,5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289%。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2.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前三项议案获得超过99%的同意票,第四项议案获得99.8658%的同意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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