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22:36:1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旨在规范公司各级印章的管理。规定引用了国发199925号文和Q/FEG214001-2019合同管理标准。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规定并实施,管理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销毁及备案,监督各部门印章保存情况。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登记、保管及使用监督。
印章刻制需按政府规定或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领用时需填写《印章保管授权申请表》并由人事行政部登记备案。印章保管实行“专用专管”责任制,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分散保管,不得随身携带,需存放在带锁箱柜内。印章使用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由保管人盖章,特殊情况需补办报批手续。部门级印章主要用于内部文件,不得用于对外合同。印章外带需申请并指定监督人。印章变更销毁需重新申请刻制或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并经审批后销毁。所有相关记录由人事行政部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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