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22:35:2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等。主要内容涵盖: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申报个人信息,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解锁;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禁止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买卖股票;禁止内幕交易,违规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定期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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