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00:31:1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议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