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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23:00:5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案需征求各董事意见,由董事长拟定。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等。董事应亲自出席,若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特定限制,如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每项提案需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半数董事赞成,特殊情况需回避表决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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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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