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20:36:26
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7日14点30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召开。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徐渊、周清律师出席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6月21日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发布通知。会议通知包括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地点、召集人、投票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内容。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符合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80人,代表股份68,389,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35%。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67,380,200股;网络投票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009,388股。中小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009,388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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