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17:05:16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保障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全体董事。董事会由九位成员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超过半数董事投票选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等。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议案需经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审核后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规定导致公司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规则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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