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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3:02:4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发放机制及追责追偿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薪酬执行。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建立绩效评价和追回机制。公司亏损时,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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