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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17:04:4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保障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架构,确保股东会依法召集、召开并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案等。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需明确议题并包含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前十天提出。股东会应设立专门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通过网络等方式参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等。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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