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5 00:48:58
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233.345-466.69万股A股股票的议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72,900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3,338,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1,65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回购股份指引》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显示,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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