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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19:51:34

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康美药业决定终止实施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相关公告。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次日发布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816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497万股,预计于2025年7月9日完成注销。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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