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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3 23:04:5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050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山大电力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山大电力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报告强调,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最终审计意见认为,山大电力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由黄敬臣、冯屹巍两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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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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