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2 19:52:2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核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2-00107号),并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12-00002号)。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报告修订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同意该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对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此作出承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的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相关事宜的总体安排。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