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2 19:51:35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2%股权,同时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此外,公司计划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出具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2-00107号)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12-00002号)。董事会决定将上述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特此说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日发布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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