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18:52:02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对董事会负责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如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委员会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为十年。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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