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20:18:27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汪晓雪、孙佳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如期召开,由董事长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代表298名,代表股份1,160,370,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7%,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14项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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