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3:32:2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应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公司需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并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等与投资者互动。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别是在特定情形下,如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等。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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