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1:43:0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在内的多项议案。现场会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北摩高科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0,157,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50%;网络投票股东共2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78,762股,占1.952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规定。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0、2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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