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21:31:3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8.2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13日监事:吕斌浦晓中陆琳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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