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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9:43:46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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