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8:00:5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利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证券投资部为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保密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工作。
内幕信息包括对公司股票或债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如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变动、重要合同签订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证券投资部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人员名单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有权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告知其保密义务。如发现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公司将进行责任追究并报送监管部门。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