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8:00:3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687.8708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经营宗旨为志在海洋,做精做强中国航运事业,经营范围涵盖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等。章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利润分配遵循按法定顺序分配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合并或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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