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7:58:40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该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决策程序方面,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也可采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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