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2:28:11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接受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张贞东律师、翟春雪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00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73人,代表股份693,61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629%。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申请融资额度、董事及监事薪酬、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额度、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18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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