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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注销到期未行权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2:43:0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注销到期未行权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律师所对美的集团本次调整、注销及行权的批准与授权及调整、注销及行权情况进行了核查。

美的集团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6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注销到期未行权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包括对161名离职人员、292名考核不合格人员、9名个人业绩不达标人员及70名职务调整人员的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4,356,326份期权。行权价格由74.26元/份调整为70.78元/份。此外,注销88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807,077份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255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722,08份。律师所认为,本次调整、注销及行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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