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1:14:0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办法规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事宜,不包括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报公司批准。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对外担保审批权限方面,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重大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审查和处理法律纠纷。公司应建立担保业务记录制度,定期复核担保财产状况,及时披露担保信息。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办法自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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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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