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9:15:41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受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期和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分别为32,239,009股和30,323,987股。截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913,932,94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62,559,912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特定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以确保差异化分红的公平性和准确性。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约为0.022%。金杜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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