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1 13:04:12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现场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14人,代表股份457,376,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7.185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担保、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监事薪酬确认及方案等。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其中提案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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