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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22:25:1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上市规则》等规定,光峰科技在2022年至2025年间多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98,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3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1,420,998.83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变动,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为0.02506元/股(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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