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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2:15:35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4,699,820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需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 行权数量调整:Q=Q0×(1+n)=47,816×(1+0.3)=62,160份。
  2. 行权价格调整:先进行派息调整,P=P0-V=39.65元/份-0.45元/份=39.20元/份;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P=P0÷(1+n)=39.20÷(1+0.3)=30.15元/份。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由47,816份变更为62,160份,行权价格由39.65元/份变更为30.15元/份。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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