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0:26:0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1. 拟置入资产为电投新能源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报告书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2. 电投新能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宁夏电投合法拥有拟置入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3.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4.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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