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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01:16:00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等。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情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还需提交上级审批部门审批,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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