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13:39:59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14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经审计合并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续聘外部审计师、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和债务融资工具、回购股份、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84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571,491,4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8%。普通决议议案以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议案以2/3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律师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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