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09:53:36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业绩考核达标。其中,美丽生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5000万元目标,任职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其他激励对象所在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达标。此外,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公司业绩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最终,22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4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8%。报告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