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3:05:06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已建立涵盖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采购销售、财务报告、资金活动等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优化内控管理。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主要受行业环境及战略转型影响,非内控因素导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期间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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