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2 17:53:43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逯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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