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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23:42:47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7号金中环大厦6B楼召开,由董事长沈进长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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