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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集团: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11:56:48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集团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邵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通知提前二十日发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和登记方法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9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51,457,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20%。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15项议案。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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