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0 20:10:2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24,907,0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4.97元/份调整为34.49元/份。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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