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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0 11:23:13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举行,由董事长郑铭钧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津贴、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行为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度实施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补选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勇和沈明杰。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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