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0 10:27:03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股东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会议室举行,董事长赵治平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5人,代表股份27,731,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03%。
会议审议通过了十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利润分配方案、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赞成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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