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5 02:18:03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对于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项目的差错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额的5%即认定为重大差错。此外,差错直接影响盈亏性质或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也属于重大差错。
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将进行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的原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附带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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