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27 15:01:4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精达股份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审计结果显示,精达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刘勇(项目合伙人)、崔广余和储阳玲三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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